返回列表发布时间:2022/10/12 8:56:05
我方发布的“齐鲁医药学院健康产业学院(一期)通风工程(非人防区域)招标公告”,原公告内二、资质要求第四条内容为“4.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的业绩,不少于3个(200万)以上通风、空调工程案例,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及安全问题,提供详细的工程业绩合同复印件、详细而有效的用户证明文件。”
现变更为“4、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的业绩,不少于3个(200万)以上通风、空调工程案例,提供详细的工程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。”
请各投标单位按变更后的资质要求提供相关资料,招标公告截至时间延长至10月17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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